专利实施中常见的许可方式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511 来自: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专利实施中常见的许可方式
西安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
1、独占许可
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
亦称许可,即在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
3、普通许可
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4、从属许可
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5、交叉许可
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