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因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无法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推荐下载安装谷歌浏览器!

西安发明专利申请在法理方面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729 来自: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西安发明专利申请在法理方面

  事实上,由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专利技术方案暂时进入公众领域,申请人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禁止他人实施其发明,而为了不抑制成果转化、社会科技进步,也不强行禁止他人实施公开的发明。

  如果后续该发明专利没有获得授权,申请人也就不具备请求他人支付适当费用的权利基础。

  如果后续该发明专利获得了授权,则基于衡平原则来纠正这种不正当、不合理的财产损益变动,所以赋予申请人请求权以挽回其损失,于是在申请人与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

  这在法理上,也符合不当得利制度的宗旨,不当得利制度的宗旨就是运用衡平观念来纠正不正当、不合理的财产损益变动。申请人与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的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联系人 :张经理  

手机:18009250165

电话:029-62095562


CopyRight ©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技术支持:陕西印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 备案号:陕ICP备17006517号-2

本站关键字: 西安专利转让 西安专利代理机构 西安专利代理公司 西安专利申请 专利代办 西安专利事务所 西安专利公司 专利代理公司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外观专利申请